我国将建立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

28.10.2015  18:57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就做好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同步推进规划编制和规划数据库建设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就做好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相关问题加以明确。国土资源部将根据各省区市提交的规划数据库成果,形成全国统一的规划数据库,探索建立规划数据库维护与更新长效机制。

  通知指出,同步推进规划编制和规划数据库建设。规划数据库是矿产资源管理的基础性数据库,是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矿业权审批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工作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第三轮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对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尽早部署;在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的同时,认真落实《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等技术规范,规范推进数据库建设工作,并将数据库随同规划报批材料一同提交审查,确保规划数据库建设与规划审批同步完成。

  通知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省级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并统筹和指导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确保建库工作的顺利推进和上下级规划数据的衔接一致。在各级规划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力量,汇集省、市、县三级规划要素,形成本省(区、市)统一的规划数据库,作为各级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保证必要经费,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素质。要按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矿产资源规划数据成果汇交要求》,严格质量管理,按时保质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任务。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省级规划数据库随同规划报批材料一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查,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省区市统一的规划数据库建设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工作。规划数据库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国土资源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