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建立县领导联系重点宗教场所制度

07.08.2015  21:10

为进一步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切实加强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交友工作,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落实“同心同行 共建和谐”活动,青田县制定出台了县领导联系重点宗教场所制度。

制度要求每位县领导分别联系1-2处重点宗教场所,主动加强与联系场所的沟通联系,经常实地走访调研,帮助场所解决实际困难;采取登门拜访、个别晤谈、慰问祝贺等方式,主动与联系的宗教场所负责人及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交友,沟通思想,交流观点,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重要思想动态及其反映的重大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研究、采纳落实,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为确保县领导联系重点宗教场所制度长期坚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青田县将此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一联八”制度内容,把联系宗教场所负责人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当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促进政府与宗教界的和谐关系。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涉及宗教工作相关的联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