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局创新建立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产业统计制度
为科学合理反映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的产业发展状况,为各级党委政府统领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实施宏观经济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杭州市统计局经过广泛调研和深入研究,并会同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文创办界定和划分了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的产业统计范围、产业门类,创新建立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及其制度。
该制度将全市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产业以1+12的产业模式分类划分和统计反映,即包括6大中心和6个重点产业共12个子产业构成,分别为电子商务产业、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物联网产业、互联网金融产业、智慧物流产业、数据内容(智慧文创)产业等6大中心和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产业、移动互联网产业、集成电路产业、信息安全产业、机器人产业等6个重点产业。
该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产业统计制度设计体现了四原则:
一是科学性原则。该制度能综合反映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的总体规模和运行情况。
二是可操作性原则。该制度采用行业法、企业法相结合的统计方法,以国家统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行业小类为基础,对归属于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的行业四位码进行界定,同时对行业小类难以准确区分的产业部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主营业务活动认定,按企业法进行界定。
三是规范性原则。该制度确立了以增加值、收入等为核心指标,以反映全市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的产业分布和地区分布为主线,以反映调查对象的财务收支、科技创新、资产情况和从业人员情况为重点,并结合不同产业的具体业务属性来规范统计指标设置。
四是在地统计原则。为了确保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产业数据不重、不漏,真实反映杭州市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智慧产业统计调查按照“在地统计”原则进行组织实施,即在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不论其行政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经营方式如何,均按照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进行统计调查和数据测算。
该制度的建立必将有效加强杭州全市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统计、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