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举办新《预算法》专题培训班

28.08.2015  19:29
 

  近日,建德市新《预算法》专题培训班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举行开班典礼,建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茂红、副主任童文扬出席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是按照组织部干部培训主体计划,由建德市委组织部、建德市财政局联合举办,建德市16个乡镇(街道)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市属国有公司总经理,市人大预算专家咨询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为期3天,邀请了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上海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处等专家学者,就宏观经济形势、新《预算法》解读、财政预算管理与绩效评价、人大财政预算监督与对策分析及乡镇财政管理等内容开展培训。

程茂红指出,这次培训班的目的是对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预算法》精神实质和调整内容进行重点解读,增强预算管理和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程茂红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习新预算法的重要意义。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它对预算各方面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有很多创新和突破,政策性很强,只有加强学习、吃透精神,才能适应新时期财政管理和预算监督工作的需要。树立预算法治意识,强化依法理财观念。乡镇长作为一级政府负责人,要全面理解新《预算法》的精神及内涵,准确把握立法的目的及具体规定,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和依法理财观念,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履行好乡镇财政管理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学习时效性。围绕近几年乡镇财政审计发现的问题及乡镇财政管理的不规范之处,结合这次培训所学的新规定、新要求,在日常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中做到年初有预算,预算中必须包括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有约束,经过乡镇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在执行中不得随意变更;年末看绩效,对预算支出情况,要借助内审机构逐步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制度建设,增强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各乡镇(街道)要在思想上理性认识,在行动上重视落实,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预算法的权威性。乡镇人大要以新《预算法》实施为契机,积极探索,健全预算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建德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