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廉政操守规范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6.06.2016  20:11

  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提出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廉政操守规范,请认真遵守和践行。

  三大纪律

  第一条分清你我,不收不送。

  第二条分清公私,不吃不请。

  第三条分清是非,不偏不倚。

  八项注意

  第一条具有廉政风险的工作事项,一律由集体研究,实现个人自由裁量权归零。

  第二条凡是纪律规定明确禁止的事项,一律严格守住底线。

  第三条遇到政策界限不清的问题,坚持从高从紧从严把握。

  第四条真心真情支持地方和企业发展,不图个人回报,不拿服务对象一针一线,不推诿扯皮。

  第五条君子之交淡如水,与领导和同事交往杜绝庸俗化。

  第六条工作和政策执行一视同仁,不搞亲亲疏疏。

  第七条依法行政,于事简便、于法周全。

  第八条公道正派,凡事经得起公开,经得起质疑,经得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