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简报第11期(总第55期)
本期要点:
1.全省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在舟山召开
2.“三转”以后怎么干——宁波市安监局举办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3.绍兴市安监局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 接受现场教育
4.衢州市安监局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十不准”
5.瑞安市安监局从“微”处入手 牢牢构筑作风建设“大”防线
6.龙游县安监局纪检组注重制度创新 把“三转”要求落到实处
全省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在舟山召开
11月13日至14日,驻省安监局纪检组在舟山召开全省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各市局纪检组长或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及监察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传达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纪检组长座谈会精神和省纪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会议精神。各市局分别交流了纪检监察课题调研成果和今年以来各单位的工作亮点,并就明年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思路。
孙兆友组长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说,这次会议开得很好,时间紧凑,内容丰富,既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家总局、省纪委的有关会议精神,又研讨了调研课题,还交流了工作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谋划了明年的工作思路。这对于我们深入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实质,理清明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方向,起到了很好的启迪指导作用。特别是调研文章的形成,既有务虚注重理性思考,又有务实注重紧贴工作实际。对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提升,更好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推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孙组长充分肯定了各单位今年以来的工作成绩。他说,在各级党委、纪委的领导下,全省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实现了“两个安全一起抓、两个风险一起控”。他进一步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依法治国,制度反腐的意识。二是要深刻学习领会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质,努力实现“三转”,以实际行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三是要严明纪律,切实落实八项规定,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四是要认真搞好年度工作梳理总结,结合调研谋划好明年工作思路目标。五是要进一步深化巩固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以法治安”作出积极努力。
“三转”以后怎么干——宁波市安监局举办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11月18日至20日,宁波市安监局举办全市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全市安监局和各县市区安监局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吕鹏飞主持培训。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国梁作开班动员,宁波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巡视员陈德良和市检察院处长李东分别就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了报告。驻省安监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徐建中作了《突出主业主责 依法依规监督 扎实推进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
省局纪检组的《辅导报告》从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形势、面临的挑战以及立足安监实际、突出主业主责,以落实监督责任推动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阐述。在介绍全省安监系统的总体情况中,系统介绍了省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法制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安监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不懈反腐败,持之以恒抓作风,以及加强教育、制度、监督等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的做法。在分析挑战时,全面分析了全省安监系统建立以来发生违法违纪腐败案件的情况、发生腐败的主要环节、特点、原因,以及当前安监系统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提出了立足安监实际,突出主业主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以落实监督责任推动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建议。要求安监系统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转变工作方式,落实两个责任,提高监督效果;要树立法制思维,善用法治方式,依法依规反腐;要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培训期间,省局纪检组的同志还与宁波市局的纪检监察干部一起进行了座谈交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培训班内容丰富,安排紧凑,联系实际,富有成效,将进一步推进宁波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绍兴市安监局组织机关党员干部 参加庭审旁听 接受现场教育
近日,绍兴市安监局原局长、党组书记陈国良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绍兴市安监局组织12名机关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随着验明身份、检方宣读起诉书、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和陈述、被告人的自辩等法庭审理的程序和流程有序进行,陈国良在任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期间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全貌、过程、脉络和焦点等一一呈现在旁听者的面前,而在庭审现场所带来的冲击波却始终强烈地震憾着参加旁听的12名机关党员干部的心灵……
休庭,走出审判庭,离开庭审现场。参加旁听、接受现场庭审教育的12名绍兴市安监局机关党员干部感叹不已,深受教育。干部纷纷感悟说:“当干部要先从做人做起”、“要筑牢党纪国法底线”、“要时时刻刻敬畏法律、敬畏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
(绍兴安监局)
瑞安市安监局从“微”处入手 牢牢构筑作风建设“大”防线
近年来,瑞安市安监局始终以构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防线为目标,坚持从微处入手,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合于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业务执法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落实“微”制度。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从细微处入手,使每位党员干部进一步明晰作风建设“底线”。坚持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三书两报告”制度。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等各项规定。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狠刹铺张浪费之风。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和不定期查岗制度,除继续采取“摇号”方式开展在岗期间的劳动纪律专项督查外,突出上下班、中午就餐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突击检查,及时纠正各类违纪行为。
开展“微”服务。以深化“以德立安、强安惠民”安监服务品牌创建为载体,推行行政审批“三公开”和依法行政“三告知”、“三不罚”制度,实行行政许可“温馨提示”、“一站式服务” 和安全培训等便民措施。领导干部开展“走亲连心解忧”活动。采取电话回访、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等三种形式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我来执法、请您监督”活动、“阳光行动•局长”在线节目,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
组织“微”教育。将廉政宣传教育触角向基层安监队伍延伸,向“八小时”之外拓展,使全体党员干部始终做到慎独慎微、自律自警,不断巩固作风建设大“防线”。一是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二是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三是开设“微”课堂。用身边案例进行剖析警示教育。四是观看廉政“微”电影,为全局党员干部提神醒脑。五是举办“微”讲座。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讲心得,谈体会,在自查自纠中自省。六是发送廉政“微”信息。给安监干部的家属寄发《家庭助廉倡议书》,切实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自我管理,严格自律。
(温州安监局)
衢州市安监局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十不准”
衢州市安监局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近日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十不准”》。包括:不准参加监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监管对象任何形式的馈赠,或借婚丧嫁娶等事由收钱敛财;不准到被监管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擅自放宽或设置条件实施行政许可;不准滥施行政处罚,违规处置罚没财物;不准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包庇、纵容违法行为,或故意刁难、打击报复监管对象;不准在办案中泄漏案情,私自会见被调查对象,篡改、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证据;不准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或参与中介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借用或挪用被监管单位的财物;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亲友牟利。筑牢作风建设防线。
(衢州安监局)
龙游县安监局纪检组注重制度创新 把“三转”要求落到实处
近日,龙游县安监局纪检组监察室在广泛征求市、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局党组研究,出台了《安监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工作细则(试行)》,明确了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如何推进“三转”、“三转”后如何抓好主业等问题,为进一步深化“三转”工作做出了有益探索。
一是系统梳理监督清单。在认真学习市、县纪委监察局印发的监督执纪问责办法(细则)的基础上,对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职能、监督重点等进行梳理,制定详细的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具体监督任务,做到监督有内容、有标准、有程序、有结果。
二是大胆创新监督方式。创新提出了备案监督、检查监督、列席监督三种监督方式,要求监督对象及时将工作推进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报告、方案、纪要等材料进行报备,驻局纪检组监察室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视情进行立项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作用。
三是建立监督计划管理机制。纪检组每年年初根据局年度工作安排制定立项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项目、监督对象、监督时间、监督方式等,并将立项监督结果及时向局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办,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龙游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