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改进廉政回访制度防控审计现场廉政风险

01.07.2015  12:06

  海宁市审计局在开展审计现场廉政巡查的基础上,最近出台了《审计廉政回访实施办法》,强化对现场审计的廉政监督,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梳理一份回访清单。针对审计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梳理出审计组长履行廉政责任、依法独立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政规定、文明审计等4大项26小项的廉政回访内容。

二是明确两种回访方式。审计廉政回访分派员回访和书面函访两种方式,派员回访由局组成审计廉政回访小组,通过上门个别听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派员回访的被审计单位不少于全年审计项目的20%,书面函访以发送《审计廉政回访征询表》、《审计现场廉政情况评议表》的形式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

三是强化回访结果运用。针对回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审计署《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的有关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将廉政回访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审计人员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