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圣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

20.05.2015  01:57
单位名称/申请人: 绍兴圣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黄争上           你(单位)于 2014年6月5日提出的Ⅱ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1402886)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绍兴圣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昌县梅渚镇山头村综合大楼; 生产地址:新昌县梅渚镇山头村综合大楼; 产品名称: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规格型号:R1:40ml×1,R2:10ml×1;R1:60ml×2,R2:15ml×2;R1:60ml×1,R2:15ml×1;R1:40ml×2,R2:10ml×2;R1:20ml×1,R2:5ml×1;R1:60ml×6,R2:45ml×2;R1:60ml×4,R2:60ml×1;5L(R1:4L×1,R2:1L×1);10L(R1:8L×1,R2:2L×1);R1:80ml×1,R2:20ml×1 R1:80ml×2,R2:20ml×2;R1:4ml×4×5,R2:4ml×1×5。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