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族宗教局全方位高频度地抓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以来,宁波市民族宗教局思想重视,从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的高度,从机关干部、宗教界和社会公众三个层面切入,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机关干部学习《条例》
一是做好汇报。《条例》一经颁布,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条例》修订颁布情况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进行汇报,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梁群带头学习研读《条例》的修改内容,并在宁波市宗教工作协调小组会议暨全市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现场会上就学习宣传《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专题研究。市局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组织传达学习,研究在全市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意见举措,并要求政策法规处认真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全面统筹《条例》学习宣传工作。三是加强学习。条例颁布第二天,政策法规处就整理出新旧《条例》对照文本,发给全局每位干部,方便大家迅速掌握修改内容。同时,与宗教文化出版社联系,在《条例》印刷完成的第一时间购买了《条例》和《条例释义》,发到全市宗教工作干部手中。10月18日,举办了100余人参加的全市宗教工作干部政策法规培训班,邀请《条例》修订的参与者——国家宗教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条例》。通过培训,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对《条例》的重要意义、修订背景、精神内涵、贯彻举措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开展宗教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11月3日,市局举办学习《条例》闭卷测试,机关处以下干部职工20余人参加,评选出优胜奖,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坚持训赛并举,推进宗教界人士学习《条例》
一是加强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依托宗教界季度读书会,组织全市各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认真学习《条例》,重点是新修订的部分内容,要求他们带头学习贯彻,并组织好本团体、各宗教的学习活动宗。二是送《条例》进场所、进院校。11月23日,市局与市司法局联合举办“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在鄞州区天童禅寺活动现场,开设法律法规咨询台,为前来上香的信教群众和该寺的宗教教职人员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发放《宪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民法总则》《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等各类资料1000余册。并与天童禅寺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希望该寺深入学习《条例》,积极引导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浙江佛学院雪窦山弥勒佛学院还专门邀请国家宗教局一司同志为师生做《条例》专题解读,加深宗教院校师生对《条例》理解,提高他们的法治素养。三是举办宗教界学习竞赛。11月30日,举办全市宗教界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知识竞赛,各区县(市)12个代表队48人参加。参赛选手均为各区县(市)经过层层选拔后的宗教教职人员。此次活动,进一步拓展了新《条例》学习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全市宗教界兴起了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热潮。
三、拓宽宣传渠道,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
一是依托主流媒体开展宣传。11月13日,宁波电台《法治时空》栏目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为题,面向社会介绍了《条例》在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方面,在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宗教财产权属、明确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方面,在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方面作出了哪些具体规定,扩大了《条例》宣传的受众面。二是加强新媒体宣传。第一时间在局门户网站、市政府民生e点通、宁波市普法网等上全文刊登《条例》。在宁波市民族宗教网开设了“深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专栏”,及时刊登国家宗教局、省民宗委、国内主流媒体、著名专家学者对《条例》的解读内容,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三是组织大型活动宣传。12月4日,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平台,与市普法办联合在人流量集中的地铁站,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宪法》和《条例》,共派发资料1500余册,受众面达2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