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省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
为全面掌握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方面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底数和现状,建立完善应急管理部门与应急救援队伍协同工作机制,决定开展全省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
(一)依托所在地相关单位(企业),由县以上各级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发文成立的危险化学品、矿山、森林、地质、防汛抗旱等类别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二)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和红十字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下属的主要开展应急业务的社会组织,以及由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管理或指导的、能在单次应急行动中出队人数不少于18人的社会应急力量。
二、调查摸底内容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的组织机构、专业技能、人员构成、救援装备、救援能力、救援经历和经费保障情况等信息。有关信息、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三、工作安排
调查摸底工作自2019年6月10日开始,至2019年7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填报阶段(6月10日—20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面了解本地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填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社会应急力量填报《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分别汇总至各市应急管理局。
(二)实地调查阶段(6月21日—7月5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在本级成立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注册登记的社会应急力量进行实地调查,对上报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同时,了解掌握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收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相关意见建议。
(三)汇总上报阶段(7月6日—15日)。各市应急管理局对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汇总各地在实地调研中了解到的问题和建议,提交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2)、调查摸底汇总表(见附件3)和调研工作总结报告;调研工作总结报告重点分析本地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现状、面临问题、发展趋势和政策建议等内容。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指定专门处室(科)和专人负责调查摸底工作,确保各项要求细化落实。请各市应急管理局将本级调查摸底责任处室和人员情况表(附件4)盖章后于2019年6月15日前传真至省厅应急救援处。
(二)确保工作质量。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社会应急力量开展全方位的调查摸底,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到层层发动,确保无遗漏。坚持质量第一、标准第一,严格按照本通知明确的各项内容组织填报,认真核对好每一项信息、每一组数据,并组织有关人员按照电子表格统一的标准和格式汇总,确保收集到的信息真实规范。
(三)加强沟通联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以此次调查摸底工作为契机,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建立长效沟通联络机制,及时了解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日常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共同推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
相关表格可从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http://www.zjsafety.gov.cn/ )“应急救援”栏目下载。请各市应急管理局于7月17日前将基本情况调查表、调查摸底汇总表和调研工作总结报告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
联系人及电话:杨建年、詹萍,0571-87056936、87055004、87053040(传真)。
附件:1.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
2.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表
3.社会应急力量调查摸底汇总表
4.调查摸底责任处室和人员情况表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