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争取设跨行政区划法院和检察院
南都讯 广东将争取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昨日,广东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境内外30多家新闻媒体通报了刚刚闭幕的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主要精神,重点解读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基本框架和核心内容。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介绍,广东省正在着手研究制定201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任务要点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司法
推进案件审判网络直播 推动参考性案例制度
马兴瑞表示,《意见》很接广东地气,很有“粤味”。《意见》的广东特色主要体现在:争取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设在深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建设,推动全省法院、检察院参考性案例制度,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案件审判网络直播。
广东特色还表现在,落实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完善网上信访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委将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作为年度总结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每年要向本级人大和上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建立健全科学的法治广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等。
怎样杜绝司法暗箱操作以及法治社会建设也是发布会的热点。马兴瑞表示,主要是大力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制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立法
协调解决好东莞、中山享有地方立法权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广东一直是立法试验田。南都记者昨日就地方立法工作现场提问:《意见》在加强广东的立法能力建设、重点领域立法和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等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对此,马兴 瑞 表 示 ,在加强地方人大立法能 力 建设 方面 ,广东省接下来的举措至少有6招。分别是研究制定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比例的具体措施。按照国家部署,落实好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有关工作,建立健全有立法权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加快推进立法人才的选任和培训。协调解决好东莞、中山两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享有地方立法权问题等等。
在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方面,广东省将制定完善和加强市场管理、保护知识产权、加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管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金融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以及保护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资源等法规规章。加强法规规章解释工作,对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的法规规章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如何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马兴瑞说,广东省接下来将完善法规规章草案审查制度,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报请批准的法规的审查,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规章草案的审查,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制化。同时,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对于如何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水平,马兴瑞认为,首先是各级官员、群众等全社会各方面都得信法、尊重法律,“各级党委政府带头,你不带头,谁还信”。马兴瑞表示,以法治思维方式来推动工作。目前普法的方式要提升水平,法治教育要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
党规
将制定广东党内法规制定细则
有媒体记者问:广东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方面将采取哪些务实举措,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马兴瑞表示,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显得尤为迫切,广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深化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制定广东省党内法规制定细则,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同时,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前置审核,注重党内法规同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质量。制定广东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细则,健全备案联合审查机制。
6招加强地方人大立法能力建设
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
●研究制定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比例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省人大常委会在地级以上市各选取1个以上县(市、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
●建立健全立法项目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制度,完善公民、人民政协、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直接提出立法建议的机制。
●探索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按照国家部署,落实好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有关工作,建立健全有立法权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加快推进立法人才的选任和培训。
●协调解决好东莞、中山两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享有地方立法权问题。
4举措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加强自贸区立法
●编制并落实好年度省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的立法计划。
●抓好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完善和加强市场管理、保护知识产权、加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管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金融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以及保护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资源等法规规章。
●继续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提供意见建议。
●加强法规规章解释工作,对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的法规规章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