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幼儿园将于6月6日至7日进行小班招生集中报名
2015年杭州市区幼儿园将于6月6日至7日进行小班招生集中报名。今年小班招生对象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杭州市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一、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杭州市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户籍本、房产证(或相关的租房证明)和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随带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的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我市实际居住1年及以上(即入园前一年8月31日前办理临时居住证,且至入园前无中断);
2.父母至少一人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父母至少一人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在我市交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的(即入园前一年8月前开始,按规定连续在我市交纳社会保险)。
三、报名招生办法
以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际居住地)所在区为单位,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园。
1.户籍适龄儿童到小区配套幼儿园或相对就近幼儿园报名,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安排住、户一致的幼儿入园;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报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拆迁过渡家庭幼儿,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附近幼儿园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4.集体户口家庭幼儿,向实际居住地附近幼儿园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5.市区户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由公租房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6.在市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可向实际居住地附近幼儿园报名,也可去获得批准的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幼儿园报名。收费按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为切实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问题,杭州市教育局和各城区教育局对本辖区的户籍儿童和外来务工子女进行了调查统计,提前规划和布局,积极挖掘新增资源,通过新建、回购、置换、改建、扩建等方式,不断增加幼儿园班级数,预计将能基本满足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小班的需求。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招生前将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办法、招生计划、招生的幼儿园名录、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在门户网站一级栏目下予以公告,并通过街道、社区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各幼儿园应在园区门口或网站上公布招生通告。通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班级数、报名时间、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收费标准、咨询电话,尽可能地为家长提供入园便利。
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各城区教育局招生电话咨询:
上城区:87802200、87014050;
下城区:85337080、85336070;
江干区:86974951;
拱墅区:88259972;
西湖区:87965077;
滨江区:87702356、87703245;
经济技术开发区:89898848、89898975;
风景名胜区:87173402;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82987588、82125145。
市教育局咨询投诉电话:87025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