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发“临期”蛋糕引争议 园方:抽检时没在意
日前,有家长发帖称,宿迁市宿城新区第一实验幼儿园发给孩子吃的面包即将过期,事件在当地迅速发酵,引发恐慌。13日上午,记者采访得知,宿迁市宿城区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但关于食品“临期”的认定并没有统一标准,如何处理也难以界定。
12日,有宿迁网友发帖称,他的孩子在宿城新区第一实验幼儿园上学,无意间发现孩子从学校带回来的小面包保质期时间和过期时间仅有一天之隔:也就是说,今天吃的蛋糕,明天就过期了。
发现这一情况后,该家长通过和其他家长沟通,发现很多人反映该幼儿园经常给孩子们吃即将过期的蛋糕、牛奶,这让广大家长纷纷对学校表示不满,要求学校与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据了解,事发幼儿园为一所民办幼儿园,2015年9月份刚开园。该园的园长叶烨介绍,幼儿园投资达3000多万,目前有在校学生500余名。
“我们发放的面包根本没有过期,只是临期(即将过期)而已。”叶园长表示,有一些人故意想把幼儿园搞垮。
叶园长称,该园采购作为孩子们午后加餐的小食品分为两种,一种保质期是8个月,一种为6个月,此次出问题的正是保质期为6个月的小蛋糕。根据家长提供的图片显示,该品种的香醇蛋糕的保质期为6个月,生产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4月12日刚好是保质期的最后一天。
叶园长承认,确实有部分小食品临近过期,但不是全部。“我们每周采购两次,出问题的只是其中的一箱,并不是网友说的经常。”
该园负责安全的行政园长张文告诉记者,事后园方查到上周批量采购的蛋糕中有一箱快到保质期了,负责食品安全的老师在抽检过程中没有在意。
13日上午,记者从宿城区教育局了解到,12日下午该局已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同前去调查此事,“通过幼儿园提供的相关采购证据证明,该幼儿园没有给孩子食用过期食品。因发放的蛋糕是临近过期而不是已经过期,所以没有对其进行处罚。”
“对于幼儿园的这种行为,我们要进行批评教育,但没有具体的法规可以依据来对其进行处罚。”宿城区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只能从道德层面对其进行谴责。“有的家长要求我们向幼儿园通告不能购买临期食品作为孩子的午后加餐,但我们连这个通告都不能发,因为没有法律依据。”
该负责人表示,在调查中发现,事发幼儿园的食品采购流程确实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已经责令其改正。
记者查询得知,国家工商总局曾发布通知,要求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但实际上“临期食品”并没有官方界定的概念。比如部分超市按照行业惯例,食品保存时间如果超过了保质期的2/3,就算是“临期食品”了。另外一种说法则是,保质期半年以上的商品到期前15天内需要公示;保质期两年以上的,最后30天是“临界期”;而保质期仅为一个月的,还剩3天的时候就算是临界食品。因此具体操作标准不一。
记者走访中,有家长表示,超市的临期食品都是打折处理,幼儿园或是基于成本考虑而采购临期食品,“但将此类食品给没有分辨能力的幼儿食用,显得缺乏担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