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提前半年完成省定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提标任务
今年以来, 台州市残联按照省、市政府关于为民办实事的统一部署与要求, 精心指导各县(市、区)残联认真抓好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提高工作,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 提前半年完成了省、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操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是精心起草考核办法。我们在起草《2015年台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即提高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考核办法》的基础上, 组织县级残联对市里起草的《考核办法》开展认真讨论,并及时将各地的修改意见汇总后报市政府。
二是认真编制资金预算。根据市政府(台政督函〔2015〕2号)文件的要求,我们于3月5日向各县(市、区)残联发出《关于编报2015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在指导各地完成编制资金预算任务的基础上,及时将全市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项目预算资金汇总后报市政府,为市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精心编制进度表,全面掌握工作进度。我们在精心编制《2015年台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度统计表》的基础上,按月向市政府报送各县(市、区)的工作进度,为领导掌握此项工作动态提供可靠信息。
四是以点带面,重抓落实。为了使9个县市区尽早出台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5元的政策文件,我们采取以点带面的办法,先精心指导工作基础扎实的县市先出台文件,再将成功的经验传递到相关县区。截止6月16日,天台、玉环、临海、黄岩、路桥、三门、仙居、温岭、椒江共9个县市区先后出台了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5元的政策文件。其中临海市由该市政府发文,其余8个县(市、区)由县级残联与当地财政局联合发文。据1-6月份统计显示:全市已向16848名的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贴,占省定年度任务的105.7%。其中路桥、临海、黄岩、温岭分别完成省定任务的126%、115.9%、110.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