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兴县港航局多举措加强法治建设

22.02.2016  19:48

2015年,长兴县港航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认真做好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和政务服务网应用推广工作,切实履行港航部门行政执法职能,提升法治港航建设水平。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理论素养。举办新进人员和执法记录仪使用培训班,组织职工参加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轮训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按照市港航局有关要求,与各兄弟单位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交叉评议,认真查看执法台账,详细询问执法流程,严格审查案卷质量,对评查结果进行书面总结和反馈,确保执法工作规范、有序。

三是做好行政权力下放承接工作。按照《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委托)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相关要求,清查理顺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推进“一窗进、一窗出,后台流转”的审批模式,细化审批内部流转程序,切实做好审批事项网上流转和部门职能调整等工作。

四是加强政务服务网应用。加快县级交通运输系统权力事项进驻省权力事项库进程,认真比对本部门权力事项列表,保持与基本目录的一致性。规范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及时录入办件信息,加大政务服务网宣传力度,加强操作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湖州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