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民宗局明确2015年重点工作

27.03.2015  19:30

一是继续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完善昌国街道东管庙社区“少数民族之家”和社区民族工作联谊会,在作用发挥方面有新突破。在城区试点小学、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探索建立社区民族工作“四微”组织,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人民内部矛盾。

二是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积极引入标准化管理体系,研究制定标准化管理办法,实现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标识挂牌。密切关注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网络舆情和不稳定因素,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开展宗教团体负责人考核评价工作。会同住建等有关部门,开展佛教活动场所建筑物安全隐患检查,按规范程序,督促指导存在隐患场所完成整改,提高寺院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依法审批寺院各类建设项目,加强对在建项目的指导监管,探索建立进一步规范佛教基本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指导区天主教爱国会做好2016年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三是加强宗教界爱国团体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教职人员及代表人士的联络联谊、骨干信徒的培训和普通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通过选送宗教院校进修、组织集中培训、开展交流研讨等手段,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法制观念、爱国情感、宗教学识、管理能力和个人修养,培养更多的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骨干人才队伍。在省社会主义学院组织一期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积极开展“联系交心、政策法规、服务管理、和谐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比活动;举办以“寻梦中国·正言正行”为主题的书画比赛、讲经交流等宗教文化活动;引导信教群众支持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鼓励宗教界参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四是全面推进民间信仰事务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严肃纪律和责任追究,防止死灰复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镇街道、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和长效机制。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登记编号,控制总量,禁止新建,加强监管,实行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