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
一、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是全省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省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1.团结、动员全省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3. 代表全省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培养、推荐女性人才,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5.关心妇女儿童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6.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各省市妇联、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友谊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省妇联部门预算包括:省妇联本级预算、省妇联下属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浙江女子专修学校预算。
1.省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 省妇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转下年。省妇联2017年收支总预算4379.16万元。
(二)关于省妇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省妇联2017年收入预算437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5.23万元,占73.0%;专户资金290万元,占6.6%;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500万元,占11.4%;上年结转393.93万元,占9.0%。
(三)关于省妇联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妇联2017年支出预算4203.7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5.35万元、教育支出1603.1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9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35.3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07.06万元,项目支出1261.35万元。
(四)关于省妇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省妇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95.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5.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5.35万元、教育支出597.8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要支出333.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72万元。
1. 关于省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95.23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577.07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增项目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45.35万元,占64.0%;教育支出(类)597.8万元,占18.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0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3.24万元,占1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6.12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类)162.72万元,占5.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42.5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的一般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一般支出、车辆交通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02.8万元,主要用于省“平安家庭”建设工作、女性社会组织培育与社会化服务工作、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开发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妇女儿童发展专项工作、网络与新媒体建设工作等其他工作的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597.8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日常支出,妇女干部培训支出,房产加固修缮期间外租场地过渡费及搬运费等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事补助-智慧家长说教育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3.8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5.2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4.11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3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经费支出。
(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6.7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5.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的补贴支出。
(六)关于省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52.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1.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0.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省妇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妇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省妇联2017年 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44.9%。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学习交流、培训、国外城市间交通、住宿、伙食、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出国任务增加。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43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国际及港澳台妇女同胞、上级妇联的工作指导、姐妹省(区、市)妇联的考察交流及全省重大活动的必要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7%。主要用于机关人员日常工作的保障及老干部接送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相应经费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妇联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3.9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妇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2万元、政府出采购服务预算 822.2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妇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1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2辆已移交公车办,但未注销)。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妇联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2.8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计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反映除教师进修、干部教育、培训支出和退役士兵能力提升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