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六到位提前超额完成2019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任务
2019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是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温州市应急管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全力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至9月底,共完成了612家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比省民生实事项目确定的260家超出了352家,已提前超额完成2019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任务。主要是做到“六到位”: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把手”职责,在全市应急管理局长会议上部署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亲自过问工作进展,统筹协调推进。分管领导带领责任处室认真研究落实,及时解决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照任务目标,倒排时间表,督导基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二是前期准备到位。结合防灾备灾工作,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年初下发《关于做好防灾备灾工作的通知》(温应急〔2019〕10号)要求各地切实做好避灾安置场所的安全检查、制度建设、功能完善、设施完备、物资补充等工作。同时,要求各地上报避灾安置场所相关信息,为纵深推进全市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前期准备。三是任务分解到位。为了科学合理下达2019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分解指标,市应急管理局在充分征求各地意见基础上,经过统筹研究,明确了各县(市、区)2019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同时,将省里发布的《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避灾安置场所内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规范》梳理制作成表单供基层对标执行,做到任务指标明确、建设标准明确、完成时间明确。四是经费保障到位。加强部门协调,做好经费保障落实。积极与市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测算,明确2019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使用经费参照2018年办法执行,612家(包含省市任务)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预计使用经费需要2000余万元左右,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五是督查推进到位。为加快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制定落实《加快推进 2019 年全市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并将该项工作列为对各地应急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强化督查通报,每月对各县(市、区)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研究破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六是宣传推广到位。通过温州日报等媒体对我市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并在“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中对避灾安置场所的作用进行重点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避灾安置场所知晓度,使避灾安置场所在灾时能发挥积极有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