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建了3年还没好还有质量问题
村委会要建文化中心,对村民们来说本是一件喜事。可东阳市南市街道廿里牌村委会最近有点烦,因为村里将文化中心的项目交给一家建筑公司承包后,历时3年都没竣工,工程质量还存在诸多问题。这一切还和原来的村主任有关。
廿里牌村委会向东阳法院提起了诉讼,昨天,法院就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
根据村委会方面的起诉状,2013年4月3日,时任廿里牌村主任的葛某对廿里牌村综合大楼文化中心商住楼项目进行招标。村里的商住楼项目建设工程质量事关重大,本应举行公开招标,将工程交由有建筑工程资质的建筑企业施工。但村委会方面在诉状中指出,葛某当时既没有提请村民会议讨论,也没有进行公告,没有经过任何公开招标程序,就将项目交给了浙江鼎阳建设有限公司承包。此后,鼎阳公司又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了无任何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韦某。
按照廿里牌村委会的说法,该工程至今未竣工验收,而且存在不少质量问题。2015年,村委会方面曾委托杭州求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鉴定,检测公司经过现场勘查后,在2015年6月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显示,抽样检测的房屋存在坡屋面和外墙未做保温层,不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天沟两处排水坡度不满足设计要求;部分墙体有渗水现象;指定的架空层轴柱的两个角进行垂直度观测,不符合规定等诸多质量瑕疵。
村委会方面表示,他们曾经要求韦某进行返工修复,为此还损失了各类工程材料款等,但房子到现在也没有完全修复好。
去年,韦某将村委会起诉到东阳法院,索要尚未结清的工程款,但该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由于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还一直没有修复完毕,前不久,村委会将韦某、葛某和鼎阳建设公司一并告到了东阳法院,要求韦某返还原告163943.42元,其中包括被被告多领的6.1万余元工程款和返工材料款10.28余万元,同时要求韦某履行好对工程质量的修复义务,葛某和鼎阳公建设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村委会方面还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涉案房屋进行维修确定维修方案。村委会要求对该方案进行鉴定后,就实施该方案的造价予以鉴定,以确定申请人在该案件中起诉金额。
昨天,东阳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村委会方面到庭提交了证据,但被告方面韦某和葛某没有现身,只有鼎阳建设公司派出委托代理人参与证据交换。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