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外贸“华丽转身” 2018年跨境电商交易要破百亿美元

12.11.2015  19:12


家门口就能“全球购”,网上一点即享海外优质商品;在家里也能“全球卖”,借力网络把“宁波制造”卖到世界各地。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宁波将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外贸“华丽转身”。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争取到2018年,全市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100亿美元,其中进口交易额20亿美元,出口交易额80亿美元,总体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意见提出,我市将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布局,完善海关、国检、税务、外汇等各监管环节的生态环境,使跨境电商成为宁波扩大消费、推动外贸转型、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新引擎和新动力。加大公共资金投入,设立市级跨境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每年在2000万元以上,各地还将落实配套扶持资金。通过引入股权融资等资本运作方式,用电商产业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向跨境电子商务集聚。



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进出口并举、多模式并存”。根据意见,我市将强化宁波保税区“一个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梅山保税港区、栎社保税物流中心(B)等特殊监管区,以及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海曙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等其他非特殊监管区的发展,加快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或园区建设。同时,鼓励和支持宁波传统外贸企业探索跨境电商新业态,在大宗贸易出口、零售出口等领域大胆突破,积极推进。



依托宁波的港口优势,巩固跨境电商的既有优势。意见提出,鼓励企业扩大进口商品种类,逐步建立起涵盖母婴产品、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电子产品、轻奢品等品类齐全的商品体系。鼓励企业间贸易从信息平台向在线交易平台转化,推动宁波重点行业和优势项目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试点示范,尤其是在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重点工业领域深化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扩大出口商品种类。



宁波是全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首批试点城市之一。自2013年11月实单运行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累计交易额突破20亿元大关,其中今年交易额超过17亿元。目前,我市已在宁波保税区、栎社保税物流中心、栎社国际机场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开展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备案商品目录3.37万条。

(宁波市外经贸局供稿 转载地址: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