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杭州将实行生活垃圾总量控制

17.12.2014  14:00
  近日,杭州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市区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争通过3到5年时间,垃圾集中处理能力达10000吨/天以上,其中焚烧处理能力达8500吨/天以上,形成“以焚烧处理为主、生物处理为辅、填埋处理为保障”的生活垃圾处理格局,努力实现“垃圾全分类,资源全回收,原生垃圾零填埋”的目标。   《意见》指出,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垃圾减量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分类处置)水平,杭州将全面动员社会力量,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行生活垃圾总量控制,促进源头减量管理,构建“全固废统筹、全过程监管、全区域布局、全社会承担”的固废治理模式,建立健全责任落实、管理高效、守土有责、上下联动的政府管理体系,竞争有序、运行高效、服务规范、富有活力的市场运行体系,以及市民主体、人人参与、讲求诚信的社会参与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起,按照市政府当年下达给各城区的生活垃圾总量控制目标,将对垃圾处理费实行阶梯式管理。垃圾量超过年度生活垃圾总量控制目标2%的,对超过2%(含)、不超过4%的部分,按垃圾处理费结算价的1.5倍支付;对超过4%(含)、不超过6%的部分,按垃圾处理费结算价的2.0倍支付;对超过6%(含)的部分,按垃圾处理费结算价的3.0倍支付。加价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由市财政统筹管理,按年度结算支付,专项用于对垃圾量低于年度控制目标5%的城区进行补助。   此外,从2017年起,杭州还将建立环境改善专项资金。由生活垃圾输出城区根据处理量按75元/吨的标准缴纳环境改善专项资金,用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区域环境美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和维护、地区经济发展扶持、环保宣传、监督管理等工作。(本站记者 张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