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5年起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22.01.2015  02:54

  我省决定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本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预计全省参保单位及其职工每年可以少缴失业保险费约50亿元,从而可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