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201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情况综述

17.04.2015  16:16
              2014年,河南省洛阳市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整体平稳,文件质量进一步提升,未出现因合法性、适当性被备案机关要求纠正问题。

  一、市本级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

  (一)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情况

  2014年共审查市政府拟出台规范性文件99件,提出审查意见497条。经审查后出台91件,未出台8件。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全年共收到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报备文件111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10件。经审查通过108件,存在问题2件。

  (三)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对全市1788件(市本级60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保留255件,宣布失效、废止303件,修订46件。清理结果以市政府文件向社会公布。

  二、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情况

  全年共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
91件。按时按要求报备,全部通过备案审查,未出现漏报、迟报和因文件内容合法性、适当性问题被备案机关要求修改、纠正情况。

  三、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一)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由承办部门对起草文件的必要性、依据、主要内容进行说明,起草说明连同文件一同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文件征求意见稿发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必要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政府办将文件转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经法律审核后,方可正式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出台。

 
(二)规范性文件数量较去年上升。2014年市政府共出台规范性文件91件,比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5件。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共报备规范性文件11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件。文件增加主要因素有部分文件到期重新发文、全年重点工作较多、环保等领域工作强力推进等。同时,市政府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充实了文件和简报资料传输和网上办理,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三)规范性文件涉及环保领域较多。据统计,全年仅环保领域发文就达到12件,集中在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治理、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如制定出台了《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洛阳市2014年城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方案》、《2014年洛阳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洛阳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暂行办法》等,为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

 
(四)规范性文件在关注民生和服务企业发展方面给予较多关注。201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点之一是民生和百姓关注的领域,制定出台相关文件13件。如《洛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办法(试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等。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备案审查情况看,规范性文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内容存在违法或不当。例如有的文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增设审批或备案项目,要求从事某种行业或实施某种行为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或登记。

 
(二)擅自增设职权或义务。个别单位违反行政机关职权法定原则,在文件中擅自为自己增设职权,增设其他单位义务,造成某些行政管理事务的推诿扯皮。

 
(三)将本单位职责职能变相上交。在文件中规定本单位法定职责内管理事项需提交市政府或市政府领导批准同意,将自身工作职责上交,实际上增加了审批环节,影响了办事效率,变相增加了管理相对人负担。

 
(四)部分文件未按照《洛阳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办法》的规定明确有效期,或有效期已到后仍继续适用,不及时制定新文件。

今后,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查工作质量,强化制度创新意识,加强考评监督,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