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连续4年被评为《浙江通志》创优工程先进单位

09.02.2018  22:41

      2018年2月8日,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印发“关于公布《浙江通志》创优工程2017年度编纂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浙地委〔2018〕第1号),表彰了全省《浙江通志》创优工程先进单位。省质监局《浙江通志•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志》(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志》)编辑部名列其中。这也是省质监局连续第4年获得《浙江通志》创优工程先进单位称号。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12年起省质监局开始承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志》。几年来,省质监局举全局之力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志》编纂工作。省质监局主要领导不仅亲自挂帅,而且多次听取编纂工作汇报,亲自参加志稿篇目设计论证会、志稿评审会,过问、指导编纂工作;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和有关学(协)会都指派专人负责编纂工作;退休老同志也给予编纂工作大力支持。经过努力,《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志》(终审稿)现已如期上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方志办”),并将于年后终审。
      下一步,省质监局编纂办、编辑部将按照省政府终审会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查缺补漏、增删补调、精雕细琢、反复研磨,不断提高志稿质量,努力打造一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体例科学、文字精当,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佳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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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总结2017年度《浙江通志·对外贸易志》《浙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