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2015年行政复议案件分析

18.01.2016  10:17
2015年,区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件。其中,受理18件,不受理2件。复议案件涉及类型分布:公安行政处罚10件,行政不作为3件,民政婚姻登记管理2件,信息公开1件,其他行政行为2件。审结17件,未审结1件。其中,维持3件,撤销2件,经区法制办调解,申请人自愿撤回而终止审理12件。 受《行政诉讼法》修改降低起诉门槛、复议机关与原作出行政行为机关为共同被告以及当前相关重点工作推进等因素影响,莲都区行政复议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较往年大幅增加。2015年度区政府立案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较2013年、2014年增长6倍,较2012年增长3.6倍。 2、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和案件类别较为集中。案件涉及的领域与往年大体相同,主要集中在直接面对群众及执法任务较重的公安。涉及公安的复议案件数占复议案件总数的55.6%。 3、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今年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5件为新型案件,分别为:雷某、蓝某要求撤销区民政局作出的婚姻登记申请行政复议案,蓝某不服区残联不予办理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行政复议案,张某、张某某不服区市场监管局不予以行政奖励申请行政复议案都属首例在莲都区出现的行政复议案件新类型,占受案总数的27.8%。 4、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进一步提高。全年通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使得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的复议案件的比例占案数的66.7%。行政复议以更和缓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5、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对于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审理时发现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向行政机关执法行政复议、司法建议书或意见书,提出改进工作、规范执法、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实行“纠正一点,规范一片”的目的,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全年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20余条,并要求整改落实。 6、行政复议充分利用听证制度审理案件。为有利于复议机关准确地把握案情,也有利于当事人加强沟通、缓解矛盾,今年已结的复议案件全面采用听证程序审理。 7、行政复议坚持实行行政复议陪议员制度。今年立案受理的案件均随机抽取2名陪议员参与案件,陪议员全程参与复议审理的阅看所审理案件的卷宗材料、合议组合议案件、听证等所有环节,享有与复议工作人员同等权利。

莲都区法制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