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制定出台2015年粮食生产补贴政策

11.08.2015  12:21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瓯海农林渔业局制定出台了2015年粮食生产补贴政策。

      一是早稻生产实行普惠制补贴。对种植早稻的农户每亩给予30元的直接补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每亩补助40元;早稻机耕每亩补助50元。

      二是规模种粮实行补贴。对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给予每亩直接补贴150元;油菜连片种植5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给予每亩直接补贴50元;对推广油菜机播或机收的,每亩补助30元。

      三是旱粮种植实行直接补贴。旱粮生产基地(冬闲水田和旱地)连片面积50亩(含)、100亩(含)以上,按旱粮作物种植面积,分别予以每亩补贴100元、180元;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的果园、桑园和幼疏林地内(简称“三园”旱粮套种)连片面积50亩(含)、100 亩(含)以上, 按间作套种面积,分别每亩补贴20元、40元。

      四是对散户提供统一服务的粮食生产专业服务组织实行“以奖代补”补助。水稻机械化统一育插秧服务面积100(含)、200(含)、400(含)、700(含)亩以上,分别予以奖励0.5万元、1万元、2万元、4万元;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200亩(含)、500(含)亩以上的,予以奖励1万元、3万元;以上服务面积均不包括规模种粮已补面积。

      五是机械烘干粮食实行补贴。对开展机械烘干粮食的每100公斤补助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