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召开2016年第十次厅长办公会议

09.10.2016  02:35

  9月30日,林云举主持召开省林业厅2016年第十次厅长办公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浙江省林业厅 丽水市人民政府 共建浙南林海、发展美丽经济框架协议》《关于加快推进营造林工程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五年行动方案》。

  关于共建框架协议。会议认为,丽水是浙江重点林区市,是全省乃至华东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开展共建活动是探索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现代林业发展之路、建设“两美”浙江的具体实践,将成为推动浙西南林区发展的重要载体,签订协议将为共建工作提供较好的制度保障。会议要求,要仔细推敲核定框架协议细节,做到顶层设计与当地实际紧密结合,既要考虑全面,也要突出重点,下一步要细抓各项协议内容的落实。

  关于指导意见。会议认为,实行营造林市场化运作、工程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可以有效提高造林质量,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这是林业造林发展的必由之路。面对当前市场主体不健全、规范标准不完善和运作程序不规范的实际情况,出台指导意见十分必要。会议要求,下一步要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抓紧出台《森林抚育工程定额》等配套制度和政策解读文件,加快营造林资质核定,确保营造林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关于古树名木保护行动方案。会议认为,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全省开展了古树名木清查等一系列基础工作,为行动方案的制定提供了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持。该行动方案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能够很好地指导今后5年的保护工作。下一步要认真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

  会议听取了《浙江省花卉产业“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花卉苗木产业是我省重要的林业支柱产业,该《规划》已列入我省省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重要程度不言而喻。编制组在1年多时间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会商讨论和征求意见,为编制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会议要求,下一步要根据确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框架开展编制工作,细节上要反复推敲打磨,确保《规划》既切合实际又引领未来,有效助推全省花卉苗木产业更上一层楼。

  会议还传达了全国林业科技创新大会和2016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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