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16年第一期公款存放公告
根据《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浙委办发号),医院公款存放招标,遵照法律法规和省级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16年第一期公款存放工作,欢迎合格的参加投标。
一.非政府采购项目公告编号:FZFCG-2016-00135
二.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16年第一期公款存放
三.项目内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款壹年期定期存款,计划招标规模贰亿贰仟万元。
序号 | 标项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备注 |
1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16年第一期公款存放 | 年 | 1 | 22000 | 入围家数:4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第十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 杭州市区 设有分支机构,且经营年限已满3年;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2级以上。 (四)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 一家银行只能推荐授权其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五.文件发售时间:
发售时间:2016-01-15 至2016-01-2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4:30
六.获取文件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杭州市延安路395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七楼财务科
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16-01-14
文件接收地点:杭州市延安路395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七楼会议室
文件接收人:蔡悦
八.响应时间及地点:
响应时间:09:00
开标地点:杭州市延安路395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七楼会议室
九.联络方式:
1、招标文件及招标事项咨询、答疑电话:{orgFax}
招标人全称:{orgName}
招标人地址:{orgAddr}
联系电话:{orgPhone}
联系人:{orgLinkMan}
附件信息:公款存放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