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7年知识产权宣传巡回演讲活动的通知
浙知发保〔2017〕7号
各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精神,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58号)要求,扎实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更好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决定于4月下旬至8月底联合开展2017年知识产权宣传巡回演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走进双创 护航创新创业
二、主办单位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司法厅
三、承办单位
浙江省律师协会
四、协办单位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五、活动时间
2017年4月至8月
六、活动组织和要求
(一)各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请于5月10日前将宣讲活动负责人、联系人名单(附件1)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并上报辖区宣讲活动内容需求、时间安排(附件2)。活动期间,各市应结合当地经济特点与需求,组织主题鲜明的专场宣讲,并积极收集企业知识产权需求。
(二)各市要紧密结合我省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本地区知识产权宣讲活动,做好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单位、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明确区域内重点服务企业3-5家(附件3),由知识产权讲师团为其提供知识产权一对一服务。
(三)省孵化器协会、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要积极了解成员单位知识产权需求,形成知识产权宣讲需求表,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并做好各成员单位知识产权宣讲组织工作。
(四)省律师协会要根据各市宣讲活动计划和内容,建立公益知识产权法律专员库,做好人员安排与宣讲对接工作;根据省孵化器协会宣讲需求,做好公益知识产权法律专员结对工作。
(五)各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要积极组织当地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宣讲活动;省律师协会要及时上报宣讲活动信息,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六)宣讲活动期间,讲师团和公益知识产权法律专员所提供服务为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人及方式
省知识产权局 张志中 电话:0571-87056402
王 力 电话:0571-85212146
省司法厅 周晓钦 电话:0571-87755601
省律师协会 毛爱东 手机:13505816992
附件:1. 宣讲活动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回执
附件:2. 宣讲活动安排表
附件:3. 重点服务企业名单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浙江省司法厅
2017年4月25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4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