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森林城市(城镇)”创建预检工作结束
7月5日,省关注森林执行委员会召开“省森林城市(城镇)”创建预检工作情况汇报会,汇报2016年申报创建“省森林城市(城镇)”的7个县(市)和47个乡镇(街道)的预检工作情况。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幼平听取汇报并讲话。
会上,5个预检组分别汇报了各组的预检情况,重点就各地创森特色、亮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以及整改提升意见和建议等情况进行了汇报。
杨幼平听取汇报后,对各地的创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当前,森林城市建设已成为各地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保护森林资源、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和民生福祉、促进城市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对做好下一步创森工作他提出了3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是我们党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主动破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大成果。建设生态文明既是民生,也是民意。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就是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普惠的民生福祉,成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增长点”,进一步明确“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搞好城市内绿化,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搞好城市周边绿化,充分利用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开展绿化造林;搞好城市群绿化,扩大城市之间的生态空间”的要求。
二是要抓紧做好预检意见反馈等相关工作。各组对于各地预检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提出具体、明确、到位的反馈意见,抓紧下发;各地针对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并抓紧落实整改提升措施;各组要加强对创森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实地跟踪服务,督促各地加快重点工程推进。
三是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开展创建工作。要更加注重绿化、注重变化、注重重点工程的建设、注重百姓在创建森林城市中的获得感。在做好省级森林城市(城镇)和森林村庄的创建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力争2017年,县级创“省森林城市”全覆盖;2018年,市级创“国家森林城市”全覆盖,开启县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厅绿化造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