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 大气污染减排最大

17.04.2015  10:56

  4月16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2014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对2014年首都环境状况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公报》显示,2014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比上年分别下降9.35%、9.24%、5.40%和3.82%,提前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污染减排任务。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生态环境状况略有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污染减排力度加大,规划任务超额完成
  根据环境保护部核定的最终结果,北京市2014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量同比分别削减了9.35%、9.24%、5.40%和3.82%,其中大气污染物的减排幅度为近年来最大。四项污染物的累计削减幅度均超过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总量削减目标,两项大气污染物削减幅度超过目标11个百分点以上,两项水污染物削减幅度分别超过目标7个百分点和3.7个百分点,四年累计完成进度位居全国前列。这一结果也反映了北京市抓住污染主因,下大力气减少污染排放的决心和成效。
  二、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改善目标任重道远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从长期变化看,污染物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降幅最大,同比下降18%,创历史新低;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近年处于平台期;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呈波动下降趋势。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4%。
  2014年,空气中的二氧化硫(SO2)的年均浓度为21.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3.2毫克/立方米,均达到了国家新的空气质量标准;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浓度分别为56.7、115.8和85.9微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197.2微克/立方米,都超过国家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其中PM2.5超标幅度最大,超过标准限值1.45倍。
  从北京市设置的多功能监测点位监测结果看,位于昌平定陵的城市清洁对照点PM2.5年均浓度为74.5微克/立方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3.3%;位于北部边界的京东北和京西北区域站PM2.5年平均浓度值为67.4微克/立方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2%;位于南部边界的京西南、京东南和京南区域站PM2.5年平均浓度值为112.7微克/立方米,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1%;交通环境PM2.5年均浓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4%,二氧化氮年均浓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4%。
  从空间分布看,全市空气质量南北差异显著。位于北部、西北部的生态涵养发展区空气质量较好,城市东南至西南部地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差。其中二氧化硫空间差异缩小,浓度最高的区县也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
  地表水质保持稳定。2014年,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符合国家饮用水源水质标准,上游水体水质仍好于下游,水资源短缺和城市下游河道水污染严重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在全市人口增长、水资源总量短缺的情况下,城市下游不达标水体断面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均浓度值分别下降11.7%和4.0%。从三种水体类型看,水库水质较好,湖泊次之,河流水质相对较差。全市地表水体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年均浓度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2%、下降4%。
  2014年全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略有改善。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2014年,环境大气中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环境水体中总α、总β的活度浓度和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与往年相比均无明显变化,属正常环境水平;电磁辐射环境良好。
  生态环境状况良好。依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 192-2006),2014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为66.9,与上年略有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级别为良。从区域分布看,北部的怀柔、密云等区县生态环境质量最好。
  三、治理措施全面落实,经济政策持续发力
  落实《北京市2013—2017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4年措施任务,累计6595蒸吨燃煤锅炉改造使用清洁能源;西北燃气热电中心和东北燃气热电中心京能项目建成投运,大唐高井燃煤电厂全面关停;东城和西城2万户平房居民采暖实施“煤改电”;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建成“无煤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已累计减煤、换煤210万吨。淘汰老旧机动车47.6万辆,在全国率先基本淘汰黄标车。退出392家污染企业,启动了116项环保技改项目。关停退出了25家无资质的混凝土搅拌站,6800余辆密闭化渣土车投入使用;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作业覆盖率达到85%。
  落实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的实施。垡头再生水厂、黄村污水处理厂等一批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或升级改造,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万吨/日。在114家规模养殖场实施粪污治理工程,减少水污染物排放。在平原地区植树造林37万亩,累计完成平原区造林任务97万亩。
  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各部门组织开展力度空前的环保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持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执法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额达到10566万元。
  坚持重点行业污染物总量“增一减二”;开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修订发布实施《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3项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等12项环境经济政策,以经济手段促进区县政府和排污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大幅提高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收费标准,实行减半排放、减半征收,超标排放、加倍征收的差别化收费标准,全年累计征收排污费2.47亿元。
  四、区域治污协同共赢,联防联控初见成效
  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领域,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面扎实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召开两次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建立区域信息共享、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视频会商及应急联动、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组织成立由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委员会。制定出台了一批有利于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文件和保障措施。区域污染减排工程全面推进,超额完成全年工作计划。在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深入实践联动机制,联合预报预警,分期、分批启动了重污染最高一级应急措施,保障了会议顺利召开,整个区域污染物浓度水平明显下降。其中北京市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都达到近5年以来最低值,PM10、SO2和NO2比近5年平均水平分别降低44%、64%和31%,PM2.5比上年同期下降54.5%。
  五、共同防治深入人心,协手建设美丽北京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主动适应北京功能定位和环境保护新要求,遵守环保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减少排污总量。83家重点排污单位、24家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数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环保组织、环保社团、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和参加环保活动,传播环保理念。西城区金融街丰汇园社区、东四九条小学等18家单位、社区、学校成为新的环境教育基地。中央和市属媒体深入环保工作一线,大量报道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专题,开展公益活动,曝光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发挥绿色监督作用。
  全民积极行动,建言献策、绿色生活,主动减排,举报违法,热情参与各类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北京市环保志愿者协会正式成立,一大批环保界专家、媒体代表、环保公益组织代表加入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公众环境意识调查结果显示,80.3%的北京市民关注环境保护。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为美丽北京加油,成为北京市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生动写照。
  2015年全市将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积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面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团结依靠全市人民,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