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林水局2015年湿地保护工作初见成效

03.02.2016  23:05

  2016年2月2日是第二十个世界湿地日,今年的主题为“湿地关乎我们的未来:可持续的生计”。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调洪蓄水、储碳固碳、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是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余杭区林水局在上级主要部门及区政府指导下,从保障余杭区生态安全要求出发,结合“五水共治”行动,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主任的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下设湿地办公室在余杭区林水局,区林水局副局长兼任湿地办公室主任。同时,区湿地办依据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意见》(浙政办发[2014]23号)要求,结合余杭区实际,发文明确了各湿地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湿地管理职责,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二、完成规划编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意见》(浙政办发[2014]23号)文件精神,余杭区林水局上报区政府落实了《余杭区湿地保护规划》编制经费,从年初着手编制项目的招标工作,落实了编制单位,完成了野外调查和编制文本,几易其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历时近一年圆满完成了《余杭区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省、市专家评审。

  三、加强湿地保护。一是以“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为依托、项目建设为引领,开展溪、河、湖、漾等的综合整治、引配水工程及植树护岸护绿工作,大力改善湿地生态环境。二是森林公安积极开展为时两个月的保护“南、北湖候鸟”专项执法活动,拆除捕鸟网20余具。三是水利部门结合“五水共治”开展了北湖生态治理等湿地修复项目,环保部门开展了以“湿地生态红线”为重要内容的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国土、城管等部门开展了以非法侵占湿地为主要内容的“三改一拆”行动。

  四、开展湿地调研。为摸清余杭湿地资源概况,提出适合余杭发展的湿地保护利用建议,为今后公布湿地保护名录、积极发挥湿地生态效益提供理论依据。区湿地办开展了湿地资源调查,分析湿地分布、数量、面积、动植物资源等因子,因地制宜确定各湿地功能,并划分保护等级,针对当前余杭区湿地保护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完成《余杭区湿地资源现状及保护利用建议》调研论文一篇。

  五、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植树节”、“湿地保护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日”等节日,组织林业干部在广场、学校、临平公园开展“义务植树”、“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倡议书2000余份,并在余杭电视台黄金时间滚动播放,提高公众对湿地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

  下一步,区湿地办将做好《余杭区湿地保护规划》的报批工作和区级湿地名录的确定、公布工作和省重要湿地名录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和示范力度,提升湿地科研监测水平。通过管控措施,有效减少人为干扰,减轻自然承载压力,推行湿地生态修复、治理新模式,提高湿地保护管理科技水平。(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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