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2018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15.03.2019  10:33

  中新网浙江新闻3月14日电(记者 张煜欢 实习生 刘方齐)美容美发项目不明码标价,非法会销欺骗老年消费者,二手奔驰车实为事故车辆……14日记者获悉,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对外通报了2018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及案例点评,以负面案例让商家引以为戒,同时提醒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

  据了解,此次通报的十个案例涵盖了零售、二手市场交易、景区消费、商标侵权等不同消费领域,具有代表性。

  典型案例中,被罚款数额最大的是“炒信刷单被重罚案”,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据通报显示,该案当事人严某某雇佣郭某某等七人组成专业刷单团队,通过在淘宝电商平台上组织线下“刷手”,以虚构交易、给予有利评价等形式,为淘宝商家提升商业信誉、销售业绩。2018年以来,当事人违法炒信刷单共计208.6万单,虚构交易的商品销售额共计9.1亿元。

  同样适用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还有“非法会销欺骗老年消费者案”。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接到举报,称有人在当地村镇进行会销活动,现场聚集了近300名老年人。经查,当事人应某某、黄某某以纺织品有限公司名义,虚构“5000万让利促销惠民工程”等宣传内容,通过发放鸡蛋等礼品,吸引老年人前来参加会销,并在现场宣传其销售的云毯、羽绒被等有改善睡眠、利于颈椎等功效,诱导消费者购买。经查,上述产品实为三无产品,当事人应某某、黄某某因违法销售、虚假宣传,被处以罚款20万元。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农村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因信息来源单一、信息获取渠道不对称等原因,缺乏对于产品本身的认知和判断,十分容易掉入消费陷阱。

  另外,涉及问题汽车的侵权案例仍然存在,如“二手车交易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中,浙江某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向消费者售出二手奔驰车时,未向消费者说明涉案车辆气囊弹出、更换水箱的事故与维修信息,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被处以罚款9万元。

  有关部门提醒,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在进行交易时也应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切忌贪图一时小恩小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