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地质勘查资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厅函〔2016〕428号

17.06.2016  20:56

各地勘单位: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签订的“推进浙江省地质调查战略合作协议”以及《浙江省地质矿产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2012〕11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7年省地质勘查资金项目立项工作,现就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年省地质勘查资金新开项目范围以深部地质找矿、海岸带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等为重点。2017年续作项目须编制续作项目评估报告。

   二、项目申报

  海岸带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基础地质调查、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和地质科研类项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地勘单位依据《浙江省深部地质找矿实施方案》、《浙江海岸带重点区综合地质调查实施方案》、《浙江省城市地质与地质灾害调查实施方案》(2016—2020)等编制项目申报材料。

   三、申报程序

  新开项目先由申报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立项依据、主要工作内容、预期成果、总经费、拟实施年份、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的技术力量等。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纳入地矿项目库。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 申报材料要求:立项建议书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1份;立项申请书一式6份,初审文件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1份。

  2. 新开项目建议书申报时间截止6月25日;新开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续作项目评估报告提交时间截止7月30日。请各单位按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报送省财政厅的申报材料由省国土资源厅汇总后统一转送。

  联系人:

  省国土资源厅:胡艳华 联系电话:0571-88877316

  省财政厅:丁万钧 联系电话:0571-87058454

 

  附件: 新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财政厅

  2016年6月15日

 

        附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地质勘查资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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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