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司法鉴定工作十大亮点
一、司法鉴定保障司法公正能力不断提升
坚持“规模、品牌、特色”导向,为公正司法提供优质鉴定服务。全省52家司法鉴定机构,736名司法鉴定人,共办理鉴定业务106522件(其中涉及诉讼46639件),首次突破10万件大关,同比增长11.6%。据司法部对2014年度数据统计,浙江所均业务量1800件/家,人均业务量132件/人,均居全国第一。
(法医毒物鉴定实验室)
二、司法鉴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
初步形成以浙大等高校司法鉴定机构为引领,以民营较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为支撑,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为基础的司法鉴定服务网络。以科技捍卫司法公正,努力打造“证据之王”,建有法医临床等7个类别37家实验室,其中视、听觉和性功能实验室填补省内空白,部分鉴定公共实验室与公安机关实现共享。机构办公环境规模化,其中8家机构办公面积超1700平米。
(视觉功能实验室)
三、《司法鉴定十年发展报告》写入浙江经验
司法部《司法鉴定十年发展报告(2005-2015)》充分肯定浙江司法鉴定工作:“浙江省司法厅2008年以来,发挥民营司法鉴定机构更富活力、对新兴事物敏锐的特点,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大力推进司法鉴定转型升级提高,逐步建立一批具专业科学性和社会公信力的优质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部司法鉴定十年发展报告)
四、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全省52家机构共参加了183个项目(次)的能力验证活动,通过率为94.5%,其中满意率为83.6%。我省已连续9年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通过率全国第一,35家通过省级资质认定,其中4家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占应通过机构的89.7%。
(2007-2015年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情况图)
五、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日益完善
提前完成“中办发〔2015〕6号”文件“制定建立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运行机制的意见”任务,我厅和省高院建立紧密的司法鉴定“管”“用”衔接机制,在2014年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若干事项的意见》后,今年又出台《关于做好诉讼中司法鉴定纠纷预防处置工作的通知》。最高法和司法部组成联合调研组来浙专题调研司法鉴定“管”“用”衔接实践,《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媒体对浙江实践进行专题报道。
(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刊登浙江经验)
六、公检法司共谋司法鉴定发展新篇章
12月14日至15日,浙江召开纪念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10周年座谈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质监局、浙江保监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与会,充分肯定10年来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司法鉴定工作成效,提出树立司法鉴定职业共同体意识,团结协作,共谋浙江司法鉴定事业发展新篇章。
(《决定》实施十周年座谈会)
七、司法鉴定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果
5月,浙江30余名司法鉴定工作者参加上海2015司法鉴定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国际会议),被录用论文28篇,占比13%,列各省区市之首,并作大会报告。8月,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举办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稳妥促进司法改革理论研讨会”上,浙江司法鉴定管理干部作《依法治国背景下司法鉴定制度改革路径选择》发言。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创作《走进汉博》之歌,倡导诚信如山、良知是河的司法鉴定精神。
(在司法鉴定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合影)
八、司法鉴定协会功能作用充分发挥
浙江省司法鉴定协会发挥行业自我管理功能,整合法医临床鉴定四个《会议纪要》,出台《浙江省司法鉴定协会关于伤残程度鉴定若干规范》。出台笔迹、印章印文《鉴定意见书(示范文本)》。开展首次司法鉴定机构门户网站示范化建设活动,提升司法鉴定“互联网+”意识。组织9期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1000余人(次)。
(纪念浙江大学法医学开课100周年、徐英含教授90寿辰学术研讨会)
九、发起司法鉴定行业自律倡议活动
12月14日,宁波天童司法鉴定中心等52家机构共同签署《浙江省司法鉴定行业自律倡议书》,承诺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之原则,公平、合规、有序竞争,尊重同行,接受监督,共同维护司法鉴定行业良好形象等七大自律倡议。这是国内首个司法鉴定行业自律倡议。
(司法鉴定行业自律倡议书签署现场)
十、司法鉴定行业与保险行业合作继续深化
8月和11月,省司法鉴定协会先后为浙江保险行业举办两期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培训班,培训600余名保险理赔员。专题培训有利于培养司法鉴定理性监督者,进一步规范涉保理赔司法鉴定工作,实现共赢。2015年,全省办理涉保理赔案件65716件。
(省司法鉴定协会为保险行业举办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