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
2014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促进消费政策,大力开拓消费市场,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积极培育信息、旅游等新的消费热点,不断完善消费环境,消费市场运行总体平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两位数增长。
一、市场消费基本情况
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稳增长。 201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905.3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增幅比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与上年持平。汽车类消费对全省消费市场走势影响较大。剔除汽车类零售额数据,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速逐季加快(图1),201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2.8%,分别比一季度和上半年提高 2.3和0.5个百分点,与前三季度持平。
图1 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扣除汽车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2. 乡村消费市场稳中有升。 2014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4177.7亿元,比上年增长11.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727.6亿元,增长13.1%,高于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速1.7个百分点。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带动乡村消费较快增长。2014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3元,比上年增长10.7%。
3. 餐饮收入明显回升。 从消费形态来看,2014年,商品零售15191.2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增速比上年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7758.2亿元,增长11%。餐饮收入1714.1亿元,增长10.1%,增速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475.1亿元,增长4%。
4. 与居民生 活相关商品较快增长。 2014年,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企业的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688亿元,比上年增长18.9%;居住类零售额764.5亿元,增长19.2%;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737.2亿元,增长13.8%;汽车类零售额2973.5亿元,增长6.7%;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1336.6亿元,增长8.8%;金银珠宝类零售额187.7亿元,增长5.1%(见表1)。
表1 2014年限额以上主要商品类别零售额分季增长情况
主要商品类别 | 2013年增速(%) | 2014年增速(%) | |||
1季度 | 上半年 | 1-3季度 | 全年 | ||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 10.9 | 9.0 | 10.3 | 15.8 | 18.9 |
食品饮料烟酒类 | 10.9 | 8.6 | 11.6 | 12.0 | 13.8 |
居住类 | 12.6 | 11.9 | 13.8 | 16.5 | 19.2 |
汽车类 | 10.7 | 25.9 | 11.0 | 7.5 | 6.7 |
石油及其制品类 | 9.7 | 8.2 | 9.5 | 9.0 | 8.8 |
其他 | 15.1 | 15.6 | 9.4 | 12.0 | 14.0 |
其中:金银珠宝类 | 34.0 | 19.4 | -1.5 | -0.2 | 5.1 |
化妆品类 | 15.3 | 15.4 | 14.6 | 14.3 | 12.8 |
中西药品类 | 15.8 | 17.6 | 13.8 | 16.4 | 16.5 |
5. 批发零售业销售情况平稳发展。 2014年,全省批发零售企业实现销售额69184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增速比上年和今年一季度分别回落0.4和0.5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与前三季度持平。其中,批发业企业实现销售额49253亿元,增长13.1%,增速比一季度和上半年分别提高0.1和0.6个百分点,与前三季度持平;零售业企业实现销售额19931亿元,增长14.5%,增速与上半年和前三季度持平。
6. 住宿餐饮业经营情况逐步好转。 2014年,全省住宿企业实现营业额524.2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增速比上年、今年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提高8、2、1和0.2个百分点,其中四星及以上企业营业额增长0.3%,增速比上年提高12.2个百分点。全省餐饮业实现营业额2184.8亿元,增长15.2%,增速比上年、一季度和前三季度分别提高0.7、0.5和0.2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正餐服务企业、快餐服务企业营业额分别增长1.5%和6.1%,增速比上年分别提高10.2和11.5个百分点;限额以上饮料及冷饮服务企业营业额下降3%,降幅比上年收窄17.3个百分点。
7. 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迅速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网络技术以及现代流通方式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迅速发展,慢慢开始改变人们的消费方式和消费习惯。2014年,全省实现网络零售额5642亿元,比上年增长47.6%,省内居民实现网络消费额3193亿元,增长41.2%。据对全省限额以上法人单位零售业态统计,2014年,网上商店零售额114亿元,比上年增长95%;邮购零售额3.1亿元,增长3.2倍;厂家直销中心零售额69.7亿元,增长40%;电视购物零售额45.8亿元,增长75.7%。
二、主要原因
1. 汽车消费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拉动作用持续减缓。 受3月份杭州小客车限牌政策的影响,汽车销售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贡献率从一季度的33.4%下滑到全年的10.6%。从今年一季度开始,汽车类消费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拉动作用逐季减弱,全年汽车类消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个百分点,拉动作用分别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下降3.2、0.8和0.2个百分点。
2. 市场缺乏新的消费热点。 在旧的优惠政策已经退出,新的刺激消费的政策尚未凸显的背景下,吃、穿类消费表现平稳,汽车类消费有所降温,金银珠宝类消费持续回落,大宗消费品很难再保持前几年的高速增长,消费品市场缺乏新的强有力的热点商品的带动和刺激。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进一步落实,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大量缩减,在短期内对住宿餐饮的收入增长仍有一定影响。
3. 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 2014年,全省房地产市场逐渐向理性回归,商品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呈现回落态势。其中,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下降25.6%和29.4%,上半年分别下降22.6%和27.5%,前三季度分别下降12.9%和19.5%,全年分别下降4.3%和8.8%。房地产销售回落,对与居住类相关的家具类、五金电材料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等的消费产生一定影响。
4. 新兴业态分流传统商贸消费。 电子商务等新型消费模式打破了传统消费的地域界限,对传统商贸企业带来巨大冲击,一定程度上分流了居民的消费需求。据对杭州大厦、银泰百货、杭州解百和杭州百大四家在杭大型综合零售企业数据监测显示,2014年上述四家企业零售额比上年下降8.4%,比上年的增速回落9.5个百分点。
三、对策建议
1. 增加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收入决定消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是扩大消费的最根本条件。因此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进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础教育、保障性住房以及最低生活等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增加社会保障项目,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改善“看病难、上学贵、买房贵”的现状,消除城乡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使其在“能消费”的基础上,做到“敢消费”、“愿消费”,最终“去消费”。
2. 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大力发展新型消费。 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逐步发生转变,信息消费、健康养老消费、休闲旅游消费、文化体育消费、医疗保健消费、教育消费、绿色循环消费等新型消费日益成为生活的主题。因此要积极完善教育、文化、健身、旅游等基础设施,健全和完善休假制度,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促进新型电子产品、智能家电、节能环保汽车、环保家居建材等绿色循环消费,适应居民消费习惯的转变,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3. 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改变传统商贸模式。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业态迅速发展,改变了传统的商贸模式,是消费市场的大势所趋,逐渐成为新的消费增长点。我省要紧紧抓住国家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各种政策机遇,大力推进“电商换市”,依托互联网电子平台的快速发展,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电子商务发展方式,积极建设城市社区网购商品投送公共设施和农村网络代购网点,引导企业改变传统商贸模式,鼓励传统零售企业开展网络零售,不断开创营业收入增长的新通道。
4. 引导企业转变思路,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在消费品市场进入发展“新常态”的形势下,我省企业要适时转变经营思路,调整经营策略,在调整经营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吸引大众消费等方面下功夫,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政府也要积极引导企业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变化、新特点,加快传统商业经营模式的转型升级,以“名企名家名品”的经营理念引导和扶持一批商业企业做大做强,特别要鼓励和支持一些大型商业企业依托优势发展连锁业态、依托品牌发展电子商务平台以及特色商品专营,努力推进全省商贸流通企业向名牌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四、趋势展望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把消费需求变化列在新常态特征的首位,消费继续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发挥基础作用。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外发布,具体部署了加快内贸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措施,重点推进信息消费、绿色循环消费等领域的消费。我省也积极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为扩大消费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预计2015年我省消费品市场将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服务业处 王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