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6年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会议通知) | |||||
〔2016〕146号 |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6年 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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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有关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经研究,决定召开2016年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交流2016年度水土保持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度水土保持工作; 2、相关市、县(市、区)水利局交流发言。 二、参加人员 1、厅机关相关处(室、局)、总站,厅属有关单位; 2、各设区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处处长; 3、有关县(市、区)水利局分管局长(详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 12月5日下午报到,12月6日上午开会。 四、会议地点: 杭州市赞成宾馆(杭州市梅花碑8号,电话:0571-87806666)。 五、其他事项 1、倡导与会代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拼车赴会,尽可能减少赴会车辆及驾驶员。 2、请各单位于12月2日前确定参会代表名单,并将会议回执表(见附件2)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水利厅 马华华 0571-87826633 18857164585 陈凯雯 0571-87826640 15757180390 赵 强 0571-87826633 13868072292 传 真 0571-87811272
附件:1.参加会议的县(市、区)名单 2. 会议回执表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1 参加会议的县(市、区)名单
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桐庐县、临安市、 建德市、淳安县; 宁波市:鄞州区、余姚市、奉化市、宁海县; 温州市:鹿城区、瓯海区、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 湖州市:吴兴区、德清县、安吉县、长兴县; 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嵊州市、新昌县、诸暨市; 金华市:婺城区、东阳市、武义县、浦江县、兰溪市、义乌市、磐安县、永康市; 衢州市: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 台州市:黄岩区、温岭市、临海市、天台县、仙居县; 丽水市: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松阳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景宁县
附件2 会议回执表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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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将回执表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或传真至0571-87811272。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