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林业局开展2018年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
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营造诚实守信、依法从业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质量,德清县林业局根据省林业厅统一部署,以加强种苗行政执法、提高种苗质量为主线,以落实种苗许可、标签、档案、种质资源保护等制度和打击制售假劣种苗行为为抓手,多举措开展了2018年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县林木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宣传指导、抽检抽查、查办查处等工作。
二是制定活动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县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该县实际,制定下发《德清县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通过“赠珍贵树苗 创森林德清”、“815生态文明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以“建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和标签制度”为内容的学习培训班,教育引导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诚信、规范生产经营。截止目前共举办主题宣传活动2场,开展学习培训1次,共计印发宣传资料860余份。
四是落实工作任务。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开展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对辖区范围内的苗木生产经营主体做好调查摸底、宣传指导和督促整改工作。主要包括无证生产经营或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超出有效期的情况;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执行情况;签和使用说明制度执行情况;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情况等。
五是开展执法检查。由县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种苗质量抽查、和双随机抽查等工作,依法查处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生产经营企业,除依法处理外,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截止目前,全县共有持证苗木生产经营企业95家,通过对其中35家开展专项检查,未发现无签销售、假劣种苗等违法行为,接下来将重点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切实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德清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