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2016年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任务

10.11.2016  09:33

  日前,根据省林业厅2016年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工作的安排,今年的稽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稽查报告正在形成。

  这项工作从今年开始6月启动,实地稽查涉及杭州、温州、湖州、台州、绍兴、丽水、衢州7个市,西湖区、泰顺、长兴等20个县(市、区)的林业建设项目,涉及中央投资11749.61万元。今年主要对2014—2015年度中央下达的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工程、国家级生态定位站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2014-2015年度中央财政贴息补贴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查。稽查采取“第三方稽查”方式开展,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稽查工作任务。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抽调技术骨干组成稽查组通过听取项目单位汇报、察看实施现场、检查相关文件、核实项目财务账等方式,重点检查项目的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招投标管理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情况以及档案管理情况等6个方面。经稽查,大部分市县都能按项目管理制度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协调项目实施,规范项目管理和建设程序,严格资金使用流程,做好档案整理等一系列工作,且有的市县在项目管理中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探索出一些值得借鉴的有效做法。比如有的市县在贷款管理工作中引入人行征信报告和第三方审计、落实公告公示制度等,呈现出不少亮点。稽查也证实了通过林业项目的实施,大大提升了当地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同时,稽查组也在检查中发现各地在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变更未报批、项目资金超范围列支等。下一步,省林业稽查办将针对2016年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省林业基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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