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市本级公租房申请常见问题一览

19.07.2017  00:14

自7月10日2017年杭州市本级公租房受理工作启动以来,申请家庭的热情就如同杭城这几天的气温一样越来越“高涨”,同时,不少想申请公租房的市民纷纷在局微信、局微博等平台上留言询问公租房准入条件、申请要求等问题,本网就市民较为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整理解答。

部分月份无法提供失业证明或相关收入证明的,如何认定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对部分月份无法提供失业证明或相关收入证明的,原则上参照上年度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对能提供属地劳动保障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就业创业证》、《杭州市失业证》及《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等证明的可按其实际取得收入计算。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5〕144号)》的规定,2016年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60元。

申请人夫妻双方的哪些亲属可以作为申请家庭成员?须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人夫妻双方的父母、成年子女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具体年限以当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的准入条件为准,下同)的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定年限,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一定年限的完税证明;同时,在市区无房;且收入条件符合申请层面对应的收入标准。此外,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有什么要求?

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需由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缴纳。如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代缴证明。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或完税证明的时间如何认定?

连续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或完税证明的时间,以受理日(含)起往前推算。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其学历和毕业年限有何要求?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需要核查住房资助能力的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的范围是什么?如何认定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家庭需要核查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的住房资助能力,核查范围是未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申请人父母、子女及申请人配偶的父母。住房资助能力的具体标准以当年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为准。其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中人口数的计算口径为申请家庭人口数与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自有住房内户籍人口数之和。

上述问题都是市民集中关心的问题,如想要进一步了解公租房相关的信息内容,可持续关注局网站、局微博@杭州住保房管、局微信公众号“杭州住保房管”。如对公租房相关政策有不明白的地方可拨打87923882电话咨询,也可向各区住建局咨询。

此外,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2017年受理通告》,2017年杭州市本级公租房受理时间自 7月10日起至12月3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根据自身情况,避开公租房受理高峰期,选择合理的时间前往所在地区住建局提交申请,减少不必要的等待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