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杭州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总工会
杭建市〔2015〕10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杭州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人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管委会,各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建设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浙江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建人教发〔2015〕187号),决定在全市建设行业开展2015年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精细木工、装饰镶贴工、管工、工程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燃气具安装维修工、燃气管道调压工(煤气调整压工)6个职业(工种)
二、竞赛对象
在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经单位选拔、且符合相应职业(工种)规定的参赛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各类院校教师和学生)均可参加。已获得过全国和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再参加。
三、竞赛标准
各职业(工种)竞赛命题以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三级)要求为基础,并适当增加部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竞赛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对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者按3:7权重换算成综合得分,确定排名次序。
四、竞赛组织
1、本次竞赛由市建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联合主办。其中:精细木工、管工、工程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电气设备安装工)比赛由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承办;装饰镶贴工比赛由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承办;燃气具安装维修工、燃气管道调压工(煤气调压工)由杭州市燃气协会承办,各承办单位应成立相应职业(工种)赛区和竞赛组委会。
2、各承办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赛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落实、选拔等工作。同时根据省级相关赛区竞赛要求,落实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竞赛优胜选手组队如期参加省级赛事活动。
五、表彰奖励
参赛选手可享受以下竞赛奖励政策:
(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对在上述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合格者,由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各职业(工种)竞赛前三名核发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授予荣誉称号。 对各职业(工种)竞赛前三名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授予“杭州市技术能手”称号。
管工竞赛第一名的选手符合条件者推荐申报“杭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荣誉称号。
各区、县(市)举办的技能竞赛,应根据本地实际对成绩优异者予以表彰。
对参加浙江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并获胜的代表队和选手,按省级相关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奖励。对组织活动成绩突出的区、县(市)主管部门和企业,由市建委发文予以通报表扬。
六、工作要求
1、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制定竞赛方案,精心组织赛事活动,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做好与全省竞赛活动的合理衔接,确保竞赛有序进行、按时完成。
2、认真做好选手选拔工作,坚持标准,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选拔质量。
附件: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浙江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建人教发[2015]187号)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总工会
2015年7月9日
抄送:省建设厅、省人社厅、省建管局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