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
浙水建〔2018〕2号 |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 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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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7〕40号)、省安委办《关于扎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明电〔2017〕15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17〕4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后首个新春佳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意义重大。全省水利系统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时期,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根据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狠抓落实。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检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针对“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大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力度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水利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加强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重点加强脚手架、起重吊装、模板支撑、拆除爆破和深基坑、高边坡、洞室工程等专项检查,严防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坚决杜绝为了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作业。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严防坍塌、坠落、触电等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病险工程、水库大坝、农村水电、供水工程等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运行管理。要加强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和组织职工文体活动的安全管控,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勘察(测)设计、水文监测、水利科研与检验等单位要做好车辆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冬季野外作业和交通安全。 三、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效经验和做法,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检查,把前期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作为重点,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尤其要针对冬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水利系统所属学校、市场、办公区域、员工宿舍、培训中心、宾馆、出租房、“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堵塞闭锁和违规住人等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水利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安全保障措施。 四、严格应急值守,提升风险预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节日特点,加强应急准备,落实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重大网络舆情能科学有效处置、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充分利用报刊、布告栏、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介,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全行业安全防范能力。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稳定职工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浙江省水利厅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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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