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07.06.2016  09:22

6月3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京组织召开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总结“十二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推进《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落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

“十二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等集中采购机构按照“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型”的要求,带头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健全采购制度,优化采购流程,创新采购方式,加强项目评审,推进电子化采购,采购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得到了采购人、供应商和公众的积极评价,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二五”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额共计986.2亿元,节约资金148.7亿元,采购规模和资金节约额比“十一五”分别增加52.1%、38.2%,采购中心接受委托的项目数增长近1.65倍。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发展的新理念、改革的新任务、法治的新精神,赋予了政府采购工作新职责、新使命;企业和公众对政府采购的关注与日俱增,也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新期待、新要求。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机遇挑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将通过创新发展思路提升工作水平,更加注重政府集中采购公信力,更加注重政策功能引导,更加注重物有所值的采购理念,更加注重采购人满意度。

会议要求,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站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去定位、思考和谋划,主动嵌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更大的范围、更深的层次上,明确工作目标,发挥政策功能,体现制度优势,提升改革效应,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有序发展。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宝荣在会议上强调,要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审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借鉴国外政府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通行做法,并从我国政府采购发展新阶段的要求中更多关注政策功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重点要从鼓励采购国货、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着力,在助力产业发展、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同时,要高度关注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强化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以价格、质量为重点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政府采购黑名单制度,加强集中采购机构及工作人员自身的诚信建设,通过多措并举,“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为政府采购工作今后更长远的发展,进而为推动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发挥好中央单位先行一步、表率示范的重要作用。

会上,财政部国库司巡视员娄洪介绍了当前政府采购改革和管理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下一步科学合理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项重点工作。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副司长常利从审计监管的角度,通报了政府采购审计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考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做了工作报告,外交部、教育部、故宫博物院等单位介绍了经验和做法。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管理的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