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5.03.2015  10:12

  2015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机遇之年。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应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战略目标,适应新常态新任务,探索新路径新方式,持续改善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夯实政府法制工作的思想根基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总体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做好当前各项政府法制工作的行动指南。全市政府法制系统要把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把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省委出台的《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市委出台的《全面推进法治孝感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狠抓到位,要认清政府法制工作新形势,把握机遇,加强学习,自觉把中央、省、市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以及新任务、新要求,落实在政府法制工作实践中,真正做到理论武装头脑,上情指导实践,为落实好政府法制工作各项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


  2、制定《孝感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19年)》,明确未来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3、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科学设定考核项目,细化考核标准,抓好考核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推动实施各级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述法”制度。


  4、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继续做好向上级政府书面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向同级党委常委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并接受人大常委会审议。


  5、加强指导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继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帮扶政府法制工作薄弱的地区和部门竞进提质。表彰一批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做好行使立法权的承接准备工作


  6、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7、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发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研究决定机制。加大政府法制机构在调研起草环节的参与力度。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立规工作的机制。督促指导文件起草部门网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8、广泛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将廉洁性评估作为市政府和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加强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


  9、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月公示制度,落实年通报制度。筹备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网上办理系统,提高备案审查效率。探索试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购买法律服务,提高合法性审查的权威性。


  10、加强规范化建设。对规范性文件的受理、审查、签批、备案工作等环节制定规范化流程。研究制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


  11、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选取5-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探索委托第三方评估。


  12、做好行使立法权的承接准备工作。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筹备工作衔接,推动我市尽早被赋予立法权。研究探索政府立法工作制度。加强行使立法权的宣传工作。


  13、认真做好上级机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及时反馈修改意见;扎实做好上级立法调研工作。


  四、科学参谋政府重大决策、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14、推进完善重大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


  15、普遍建立法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普遍聘用法律顾问。对全市行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情况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召开市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推进交流合作,确保市直部门在3月份普遍聘用法律顾问。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制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指导县(市)区政府理顺法律顾问管理体制。督促县(市)区政府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树立一批法律顾问工作示范点。


  五、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开拓行政执法监督新局面


  16、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配合审改办做好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通过报送备案、开展检查等方式,监督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


  17、积极稳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指导市直行政执法部门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执法。在市高新区、市临空经济区和部分扩权乡镇探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推进县级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8、落实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综合监督职能。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活动的综合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案卷集中评查,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等执法行为的重点监督。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报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制度。提请市政府尽快设立土地、房屋征收机构。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站所创建评选活动。


  19、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落实联席会议、联络员、案件咨询等制度,健全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运用好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两法衔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0、实现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通过参与案件庭审旁听、座谈、案件咨询、案情通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和互动。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人民法院一体化培训机制。组织召开第五次“一府两院”联席会议。


  六、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彰显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21、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办案相关制度,提请市政府印发市复议委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落实行政首长审案,发挥复议专家的咨询作用。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指定管辖制度。逐步引入约谈、通报、督办等办案纠错手段,不断提高办案实效。


  22、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对县(市)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组织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办案场所、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及办案保障条件,加强对县(市)区办案和复议应诉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复议案卷管理和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加强“武汉城市圈”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合作。


  23、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加大实地调查力度,扩大听证审理范围,严格遵守办案程序,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坚持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增强文书说理性,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大案件协调和纠错力度,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整改反馈制度,建立行政复议白皮书制度。加大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不依法转送复议申请和不履行复议决定等行为的追责力度。扎实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审。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公众知晓率。


  24、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和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省政府复议案件。适应新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力量,建立法制工作人员和律师共同代理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大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指导市直部门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25、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关于行政执法的投诉和来信来访,依法做好信访答复工作。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完善案件转送机制。


  七、扎实开展政府法制研究宣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26、协助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推动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督促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部门法的宣传。


  27、加强专业化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制发《孝感市2015年政府法制培训工作计划》,重点组织对新修订出台的《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政府法制工作必备专业技能进行培训。


  28、组织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新进和调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继续配合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开展主体班依法行政内容授课。


  29、召开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研讨会,拓展我市政府法制系统工作人员的联系渠道和理论研讨阵地,全面提升政府法制系统的业务理论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30、在《孝感日报》开辟政府法制专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多角度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动态和实效,做好政府法制信息的收集、审核和上报工作。对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八、加强法制信息化建设,巩固法治政府建设载体


  31、强化外网运营。加强“孝感政府法制网”的维护更新、信息采集和安全防护,建成功能齐全、内容丰富、外形美观、布局合理、信息量大的外网形象窗口。


  32、开发内网建设。积极对接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查询系统,推动行政复议网上办理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等软件应用。


  九、提升法制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工作保障


  33、改善复议办案条件,建设并运行省内一流的市级行政复议中心。


  34、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充实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根据法制部门职能加强的情况,提请市编委修订“三定方案”以实现人岗责相适。


  35、督促县(市)区政府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大对财政保障力度,将依法行政推进、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法律顾问经费纳入专项预算,配备必要的行政复议办案车辆、办案设备、功能用房,为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充足的物质保障。


  十、狠抓机关自身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36、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力度统一论”,加强纪律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继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三严三实”主题实践活动,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干部,确保机关风清气正。


  37、健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十五条具体要求,科学完善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提升机关效能。


  38、强化机关服务保障。做好人事、综治、计生、机关节能、保密、信访、机要等工作,确保机关规范有序运转。


  39、积极参与第五轮“三万”活动,兴办实事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