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原县确定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目标

09.02.2015  10:34

  近日,山东省平原县政府法制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研究部署2015年政府法制及依法行政工作,明确了工作重点,确定了任务目标。


  一是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政府涉法事务的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合法性。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和重大决策事项的审核工作,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是进一步加大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的力度,扩大受案范围,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为群众维权开辟绿色通道。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做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定期对部门进行督导,确保及时备案,并提出审查意见,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的,责令报备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撤销、纠正或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观摩活动,不断提高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动态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临时工”、“合同工”执法,以及无证执法和持过期证件执法的现象发生。


  四是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学习宣传工作。全面贯彻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县积极宣传、培训依法治国有关知识,组织2-3次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决心,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大调查研究力度,重点对行政审批、征地拆迁、房屋安置、行政执法、行政调解等方面进行调研,对存在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