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2016年按比例就业联合执法检查圆满结束
4月26日—5月27日,杭州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组成联合执法组,以随机抽检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执法检查。市残联副理事长、执法检查小组组长洪金红亲自率队,深入余杭、临安、建德、淳安等地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得到了各用人单位的积极配合。检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用人单位对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的汇报,细致检查台账资料,深入残疾人工作岗位实地,查看、询问、了解残疾人的工作、生活、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情况。据统计,今年共检查各区、县(市)用人单位55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3家。对24家按比例、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重点检查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残疾人上岗出勤等方面内容,情况良好。对31家未达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重点检查了职工人数、残疾职工数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情况,并督促其履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义务,现场累计发出《保障金限缴通知书》15份。检查期间,执法组成员还积极动员用人单位按比例、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并向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宣传按比例就业政策,累计发放各类政策和宣传资料70余份,提高了对残疾人就业相关法律政策的知晓率,增强用人单位和残疾职工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杭州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自2012年首次开展以来,已持续了五年。通过多年的实践,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的法律意识,规范了残疾人用工的秩序,对残疾人挂靠、同工不同酬等问题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有效推进了我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按比例就业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切实维护并保障残疾人就业的合法权益,实现残疾人高质量、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