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2014年扶贫开发工作十大亮点

17.03.2015  18:10

2014年以来,龙泉市紧紧围绕加快农民增收核心目标,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扶持政策,落实深化扶贫举措,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呈现出十大亮点。

一是低收入农户增收步伐持续加快。2014年,该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04元,同比增长12.5%;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6935元,同比增长17.9%;40%的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比2013年增长18个百分点,各项增幅均列丽水各县(市、区)第一。

二是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有效拓展。注重开辟内部扶贫开发增收新渠道,又在外部寻求增收新途径。2014年,该市成功入选中国“电商百佳县”,2个村入选中国“淘宝村”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3.7亿元,增长98%。来料加工人员累计达到27818人,发放加工费2.6亿元;农家乐年接待游客185.09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0792.27万元。

三是异地搬迁全省率先实现权责下放。出台《龙泉市农民异地搬迁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把异地搬迁资料审核、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的责权下放到乡镇(街道),实现提高工作效率和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双赢。乡镇上报的审核资料从原来11种减少为现在1份文件,农户申领资金从原来的半年缩短至最快2个月。

四是异地搬迁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完善《龙泉市异地搬迁补助登记系统》,完成异地搬迁5万余人的信息录入,实现了异地搬迁实施对象补助、申请资格审核的信息化管理。

五是异地搬迁小区实现新的提升。全年完成农民异地搬迁4109人,提前完成省、丽水市下达年度任务,位列丽水各县(区)第一。开展安置小区创建“丽水美丽新家园”活动,成功创建西街街道西溪小区和兰巨乡香山小区美丽新家园2个,实现了异地搬迁安置小区全面提升。

六是建立全省首个乡级专业扶贫资金互助联合会。在竹垟乡建立了乡级来料加工资金互助会,开展互助会村与村之间的互助资金余缺调剂、交流合作、监督管理等活动,着力破解来料加工经纪人资金短缺、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高等困难。

七是扶贫资金互助会创新管理新机制。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制定不良贷款处置预案,安排30万元建立乡级资金互助会联合会的风险准备金(平时用作调剂资金)。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和退出机制,规范扶贫资金互助组织管理。成立由市纪委、农办、财政等部门组成的扶贫资金互助组织专项检查组,查找问题并逐一进行整改落实,保障扶贫资金互助组织规范运行。

八是推行扶贫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资金进行竞争性分配,确保扶贫项目立项更具实效性。如:建立互助会入会竞争机制,通过竞争筛选确定20个年度扶贫资金互助会试点村。

九是扶贫项目实施阳光操作。建立评审机制,严格把控项目“申报、初审、联审、公示、立项、验收”等每个环节,确保了按进度拨付资金。加强阳光监管,实行扶贫资金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数量公开,推进扶贫资金分配和管理“阳光作业”。

十是宣传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在国家级、省级、丽水市级等报刊杂志信息报道52篇次,其中国家级媒体宣传3篇次,省级媒体宣传31篇次,丽水级媒体宣传18篇次。全年获得汪洋副总理对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表扬批示1次,获得省部门领导表扬批示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