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获2015年度预算编制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

28.06.2016  23:51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预算编制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浙财预〔2016〕37号),我厅获2015年预算编制优秀单位。



预算编制目标责任制考核是省财政厅根据量化考核标准,对各部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的考评。下一步,我厅将再接再厉,编好编细编实2017年部门预算。 一是规范编报预算。 规范设置项目名称,认真核实基础数据,认真做好下属单位的预算编报指导工作。 二是准确编报预算。 准确编报预算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准确编报采购预算、收支预算。 三是及时上报预算。 根据财政要求,及时编好省级商务促进政策资金预算,根据“因素法”和竞争性分配结果,将预算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和市县,为早下预算、发挥政策绩效打好基础。

(财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