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对2014年度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30.03.2015 10:33
本文来源: 法制办
近日,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工作,吉林市对2014年全市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2014年,吉林市共计备案规章、规范性文件195件,备案数量比上一年增长71.15%;审查各类文件610件,中止审查2件、撤销1件,纠正违法、不合理规定300余条,修改技术错误400余处,提出建议36项,规范性文件违法数量明显减少。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年”活动成效较为明显。二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落实。三是规范性文件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四是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通报强调,个别单位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认识水平不高,备案工作不规范,制发程序不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混乱的问题。对此,通报要求各单位在下步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查找不足,加强办公和法制机构间的配合,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进一步落实“零报告”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力度,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
通报对全市20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做法进行了表彰与肯定,同时在全市范围内评出了规范性文件“十佳卷宗”,公布了全市77个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数、纸质备案率、纸质备案及时率、纸质备案规范率、电子备案率和电子备案规范率等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
通报后,吉林市将在“吉林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网”上对全市规范性文件“十佳卷宗”进行展示。
本文来源: 法制办
30.03.201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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