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农林局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许可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余姚市农林局积极落实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一是成立专项评查小组。办公室(法制科)组织局各执法单位和行政审批科组成专项案卷评查小组,由分管法制工作领导为组长,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二是开展案卷自查自纠。8月,各行政执法、许可单位整理总结一年来的行政工作,将在2016年6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许可的案卷进行全面整理,汇总成卷,形成自查报告,提交案卷评查小组评查。
三是集中开展案卷评查。在前期自查工作的基础上,8月31日,案卷评查小组组织召开行政处罚、许可案卷集中评查会议,问题导向、查找不足,经验交流、共同进步。
经汇总评查,余姚市农林局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8起,全部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无听证案件,无行政强制案件,且无一起案件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现已经全部结案。其中林业行政处罚案件19件,农业违法案件共立案查处8件,动物卫生监督案件12件,海洋渔业案件8件,森防案件1件。行政案卷质量总体较好,各类案件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主体正确;各类案件违法事实认定清晰、供述与旁证一致、证据确实充分,对违法行为定性正确、适用法律充足正确,自由裁量权运用恰当,程序合法到位。
余姚市农林局在市行政审批中心服务窗口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1691件,其中,森林植物检疫许可核发1328件,木材运输许核发93件,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218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19件,占用林地许可核发11件,木材经营加工核准证核发14件。该局在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能按照浙江省行政许可办件质量评查标准和各项规范进行,认真编制许可事项的办证指南,能做到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各级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条件,适用法律依据准确无误,许可实施严格按照“一审一核”程序执行,总体质量较高。(宁波市林业局)